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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实行统管统建
来源:中国水星 | 发布时间:2013/1/3 | 浏览次数:

  2012年12月28日,长沙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暨长沙市户表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指挥部揭牌仪式隆重举行。长沙市副市长姚英杰、市水务局党委书记杜强、副局长李正文共同为新公司和新建指挥部揭牌。新组建的长沙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暨长沙市户表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指挥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从1月5日起实施的《长沙市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区所有新建居民供水设施,实行统管统建。

  目前长沙市“一户一表”比例较低,仅占全市120万户表的20%,。供水主管网到用户水龙头之间的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一直未纳入到规范管理,导致市民用水问题和矛盾时有发生,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水安全存在隐患;二是自来水管爆裂事件经常出现,非正常漏损严重,给同时也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三是导致用户和管理主体间的矛盾难买解决,最终影响用户正常用水。长沙二次供水公司成立后,将按照《办法》要求,对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统一管理维护。《办法》专门规定,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城市供水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这即意味政府以法规的形式,将该项统管统建的职权授予了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组建的二次供水公司。而过去曾参与管理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办法》同时推出的还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务局制定的长沙市建筑供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相关的“技术指导”,其中有具体技术要求规定: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对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设计方案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同时进行审批,未按要求进行“一户一表”设计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图备案等手续。二是新建居民住宅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设施工程建设费用;新建居民住宅项目开发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建筑面积交付供水设施工程建设费用。三是新建居民住宅项目开发单位应负责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点位置至红线边缘供水管线建设中的破路毁绿手续及费用等相关事宜,并提供供水设施用房和通道,将电源引至供水设施建设的指定地点,单独安装电表计量。四是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城市供水部门,根据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市供水部门与用户签订供水合同,实行统一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五是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费用,应当集中管理,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长沙市水务局副局长、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李正文现场告诉记者说,《管理办法》、《技术指导》由市水务局联合织市住建委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通过听取行业专家意见,由市住建委和水务局共同委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编制而成,经由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市要以政策出台为契机,通过规范新建、推进老旧改造、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真正做到让供水事业使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企业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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