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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饮用水管理办法立法听证
来源:广东水协网 | 发布时间:2013/7/10 | 浏览次数:

  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与每日巡查、水处理材料更换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予以规范。拟将二次供水设施中的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针对上述两个立法议题,昨天,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听证会。在数百名报名人群中,市法制办随机抽取了14名市民代表参加了昨天的听证会。

  对于第一个议题,市民代表都一致认为应该加强监管。有代表提出,应该对现制现售水增加抽查频次,经营企业也应该自律,对卫生不达标的企业单位应该亮黄牌警示,而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就应该亮红牌从重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保证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在“拟将二次供水设施中的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议题中则出现了激烈的争辩。记者统计,14位市民代表中,人大代表、行业内相关人士、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等9人都赞同这一议题,而政协代表、律师和多数普通市民代表等5人均表示反对。

  赞同者认为,随着本市集中式供水水质、二次供水水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从实际情况来看,每半年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基本可以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也可节约大量水资源,目前本市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约为14万个,清洗、消毒一次所需水量约120万吨,如果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全市每年可以节水约240万吨。

  持不同意见者提出,虽然目前本市二次供水水质总体情况良好,但目前日常管理与监督并没有到位。在用水安全与每年节水约240万吨的选择上,到底应该怎样选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一位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个更确切的方案。她认为,不必一刀切,而是应该采用灵活的方式,如硬件设施较好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可以拟将二次供水设施中的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而对于比较陈旧以及管理还没有到位的小区,就应该每季度一次,甚至更多频次。在时间上,也可以大致分一下,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清洗、消毒一次,而每年的5月至11月,由于气温较高,容易产生细菌,就应该增加频次。

  对于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昨天参加听证会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肖泽萍表示,在修改《办法(草案)》中,将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认真考虑每一位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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