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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治污攻坚战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20/11/10 |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抓手,也是通向美丽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的主要途径。要实现五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做出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这份成绩来之不易。我们既要巩固已取得的攻坚成果,更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朝着新目标迈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许多挑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倒退。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我们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保持战略定力,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树立系统性整体性思维。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治理环境污染需要以系统思维考量、以整体观念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首先要抓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个“牛鼻子”,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要统筹兼顾,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整体施策、同步推进。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效率。要打破行政边界,全力推进流域、区域联防联控。要推进城乡生活环境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同时,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建设宜居村庄。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健全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要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让法律成为斩污护绿的利剑,推进依法治污。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公平正义。要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继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增强污染防治内生动力。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坚持精准治污。“十三五”期间,一批环境科研成果为精准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大幅度提高了治理效率。要加强重大环保科技攻关,强化环境污染成因等基础研究,提出科学对策;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通过科学研究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要实施“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一企一策”,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精准服务。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根据企业的环境绩效,实行差别化监管,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四五 ”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到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抓紧谋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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