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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2/28 | 浏览次数: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工商业用水户:
疫情当前,为支持工商业顺利复工复产,帮助工商业降低经营成本,我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疫情的有关政策,按照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2月27日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安发改物价﹝2020﹞30号)文件要求,决定阶段性调整我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市区工业、商业用水价格(不包括行政事业等其他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4.00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此价格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2、执行期结束后,我市市区工业、商业用水价格恢复原执行价格。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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