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偷用水行为?
经营公司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1/1/10 | 浏览次数:
用户以不计量或少计量为目的,移动、改装、改造、损坏、拆除注册水表或在表前取水的属于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
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下列非法手段,盗取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1、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擅自在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接管盗水的;
2、非火警、消防演习擅自动用公共无表消防栓盗水的;
3、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或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
连通盗水的;
4、擅自移动、改装、改造、损坏、拆除注册水表,或绕越城市公共供水单位
注册水表盗水的;
5、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的封印盗水的;
6、损坏或采取技术手段致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逆行等使水表少计量或不
计量盗水的;
7、对磁卡水表非法充值盗水的;
8、供水单位内部人员协助用户违法违规用水的;